本报讯财政部、监察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从现在起,首先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产权单位向其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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